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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转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

锡财会〔2021〕20号
2021-12-29

层转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

信息索引号
014006526/2021-00195

生成日期
2021-12-29

公开日期
2021-12-29

文件编号
锡财会〔2021〕20号

效力状况
有效

发布机构
无锡市财政局

内容概述
层转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

各市(县)、区财政局、总工会,市各有关单位工会:

新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。为做好新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,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总工会《关于做好〈工会会计制度〉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21〕6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请各市(县)区、市各有关单位工会按照部、省《通知》规定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。

新《工会会计制度》和《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解读》培训课程,已列入作为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。各单位会计人员可从“无锡市财政局”官网“会计管理”专栏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”、“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”4家网络培训机构选择一家进行学习。市总工会按照培训计划,将陆续开展新《工会会计制度》培训工作。各主管部门可在上述基础上组织本系统内会计人员进行《工会会计制度》相关内容的加强培训。

2022年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后,各市(县)、区财政及工会部门应密切跟踪新《工会会计制度》实施情况,及时解答各工会组织在新制度衔接和实施中反馈的问题,开展制度落实指导和监督工作。

附件: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(苏财会〔2021〕61号).pdf

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总工会

2021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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